4)第四百九十四章 正义终至(上)_走进不科学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高法辟个谣。

  之前热搜上有个话题,想必很多人都有印象。

  话题内容是某拉拉桉一审判决书入围了全国百大文书评选,于是很多人抨击最高法也黑了。

  但实际上呢。

  这事儿和当初的白酒院士有些类似:

  它们是属于当地推上去的候选——任何省份都有这种权力,具体提名谁是当地决定的。

  湘楚省当时一共推选了十五个文书入围了这个评选,某拉拉是其中之一。

  但它在入围后,最终并没有被最高法正式选上。

  至于最高法指导的那部某线则是另一回事,此处就不多赘述了。

  总的来说。

  最高法还是站的很正的。

  随后徐云把心绪拉回了现实,想了想,对陈灵问道:

  “陈检察官,那不知道这次庭审对于被害人是否到场的释义是......”

  陈灵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,指了指桌面上的另一本书:

  “根据《刑诉法》第106条规定,当事人是指被害人、自诉人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、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。”

  “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,庭审通知的当事人不应该仅指被告,而应该包括被害人——即便是公诉也是如此。”

  “现如今很多人因为诈骗桉损失了财物,但却只收到过检察院的受害者权利与义务告知书,其余连判决结果....甚至连是否开庭都不知道。”

  “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,因此经过上头讨论,我们决定通过这次庭审对此做出释义。”

  “不过这样一来....”

  “徐博士,你可能就要多承受点压力了。”

  注:

  我的身体突然出了很严重的状况,毫无征兆的那种——老读者应该都知道我几乎不会说自己身体的情况,除了之前的细菌性肺炎,但这次的状况真把我吓到了。

  具体明天出ct看看,按症状来说最轻都是肺水肿,希望别是再糟糕的东西

  请收藏:https://m.shuishu8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