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 48 章_不准撒娇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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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定,是一开始就揭露,还是到最后再揭露。

  关于叙述顺序,他其实做过好几种方案,最后还是选择用衰老做开头,穿越以后的相知相爱做主题,不过他本来是打算在写完全篇以后,在结尾部分再揭露从一开头开始,受就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件事,不过写着写着,就在这刚穿越的当口,就揭露出来了。

  他很担心在知道这是周而往复的悲剧以后,还有几个读者会跟着读下去。

  受是不死之身,在攻老死以后,他穿越到过去,和攻重新开始,这是一般的穿越文,有类似前世今生的梗,前世虐,今生甜,其实就是重生文的套路,读者看的时候不会觉得堵心,因为穿越过来主打相识相爱,按寻常套路这一世肯定很甜,结尾也会很圆满。

  受是不死之身,在攻老死以后,他穿越到过去,和攻重新开始,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,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一次穿越回去,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,饮鸩止渴的爱情,终将还是悲剧的循环上演,执念的或许很带感,读起来却很堵心。

  因为知晓了结局。

  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,敢这样写。

 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好爽啊。

  他从刚开始落笔的时候就因为心里想着这个梗,觉得很带感。要知道知不知道反复穿越梗,在从开头读这篇小说的时候,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。

  知晓最终结局的余诺,是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,在骆闻声失踪以后,按着前世的轨迹寻找他,然后带着他回家,看着他一次一次装死,最后真的死在自己怀里。

  要知道骆闻声死的那部分,他写失智的骆闻声忽然清醒,叫了一声“诺诺”的时候,那一句“余诺知道,就是这一天了”,简直虐到他一写出来就泪崩啦。

  我知道这开头的美好,结果对于你我却都是煎熬,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的糖,重来一次,我就是愿意再吞下去。

  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,会代入到角色里,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的骆闻声的时候,心里是什么感受。@无限好文,尽在晋江文学城

  太他妈虐啦,他就爱这种偏执的糖中带刀的人和故事!人不在这酸爽中爆发,就在这酸爽中灭亡!

  其实仔细想一想,《离婚》也是这种路数。

  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,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的疯狂,想尝尝这酸爽的滋味。人要有机会,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一场,重来一次也不后悔的人生,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呀。

  他就放了一首《starsky》,特别激昂的一首纯音乐,脑子里浮现着余诺在冬日的清晨奔跑的场景,他穿越几世重复这一刻的奔跑,只因为心中奋不顾身的爱,他如果能拍出来,他肯定拍的很带感,奔跑,也是很多作者心目中的经典桥段,最好能跑多快跑多快,刮着大风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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