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七章,玩死我算了。_远去的风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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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穿过,右手倒提握把,手指迅速的扣动扳机。

  “砰~”的一声。

  又一个靶子倒地。

  “好~”

  陈喜娃等人欢呼雀跃着,真的,于明那行云流水般的动作,加上诡异的出枪角度,再看到百发百中的结果,新兵们自然激动不已。

  但是庄韬的脸色却是沉了下来,他忽然有些惴惴不安。

  这种情绪在他的印象里,好似根本没有出现过,让他觉得很不适应。

  但即便是再不适应,于明那一声声枪响,都在动摇着他那坚定而又自信的内心。

  “砰!”又一次命中靶心。

  子弹打光,于明前进的速度不变,左手从胸前一抹,新的子弹从装具袋里被提出,大拇指和食指掐住弹匣头部,小拇指展开,再掐着弹匣够向枪身的时候。

  右手食指一勾一顶,再子弹落下的瞬间。

  就被于明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卡住,然后手腕稍翻,新的子弹准确的插到了枪身上,左手夹着旧弹匣往胸前一扣,就准确的插进了装具袋里。

  说的很长,其实这也就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内,于明就完成了单手换子弹的动作。

  看到这里就有人会问了,不应该是子弹吗?

  其实这个认知是错误的。

  装在枪身上为武器提供火力的是弹匣。

  而弹夹,却是一种夹状的金属装置,专门用于固定未装进弹匣的子弹,使子弹更容易安装。

  这就是弹匣与弹夹的区别。

  回归正题。

  于明的换弹匣动作映入了韩勇的眼帘,眉头一皱,我怎么做不到?

  韩勇的习惯是空弹壳直接顺势脱落到地上,新子弹装上继续射击,这是为了更快速的继续进行火力倾泻。

  但无可否认,这样的做法是很浪费时间的,而于明的动作却是给韩勇上了一堂生动的课。

  韩勇想着,等新兵连结束,回到特勤队有时间了,一定要好好的练习一下。

  “砰!砰!砰~~~”

  于明的身体再前冲,一个个靶子应声倒地,最终站在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终点线上。

  “16秒49!”

  看着秒表上的时间,张廷不可置信的看着于明。

  而于明却是没有多少意外,反而有些不开心。

  他记得,在东北的那支侦查连的部队,当年有一个新人,百米运动速射15秒多一点,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王牌突击手。

  那个人叫吴哲。

  他和吴哲分别拿下了新人的狙击之王和步枪之王,同样的,也是整支部队的,因为在这两项上,没有人能够比他们更厉害,也包括那些老兵。

  也不知道吴哲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,他那么优秀,现在估计该成为营长级别的了吧!

  在于明回忆的时候。

  射击训练场上。

  “好!”

  不知是谁,在队伍里大喝一声,率先鼓起掌来。

  “啪啪啪~~~”整个连队开始爆发热烈的掌声,这个班长太厉害了,这枪法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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