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10章 质问,结果正义VS程序正义!_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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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当时我就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制止和控制。”

  “你当时主要的控制方法是什么?”

  “主要的控制方法是用少量的人工进行审核,并且利用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。”

  “可是根据数据显示,动播的污秽视频文件数量高达上万,人工审核加上后台的程序进行检测,能够规避的了这一情况吗?”

  “规避不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?能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?”

  “因为人工审核是具有限度的,我们只能够保证,发现一个规避一个,关于这一点,检方可以进行询问我们的审核员,我们的审核模式就是发现即处理。”

  “但是动播的用户太多了,观看的视频也太多了,我们处理不了那么多。”

  “那么为什么不加大人工审核的力度?”

  “因为公司的收益不好,要控制人力成本。”

  “那你说的后台检测程序呢?这一点也不能进行规避吗?”

  “可以,但是能检测出来的数量很少,我们只能说发现了就肯定停止进行传播,不能说完全规避。”

  公诉人继续开口询问:“不能完全规避,为什么不尝试着公司转型?”

  “因为我们公司就是做这个的,没有技术支撑,不能够转型.”

  “造成了传播的事实,你是否承认?”

  “是。”

  “那么你们公司没有完全的规避这一行为,你是否承认?”

  “是,我承认我们公司没有做到完全的规避。”

  “对此,我还有一点疑问,那就是我们通过搜索发现动播搜索加污秽等词语,远远大于其他播放器,其他播放器是怎么做到屏蔽的?”

  “你们播放器为什么没有做到这种搜索屏蔽?”

  “这一点是因为动播的用户量大,而其他播放器的用户量相对来说比较小。”

  “检方可以试着从某聊天软件中试着搜索,或者是从某交友软件中试着搜索他们的用户量和我们相当,但是他们的搜索数量要远远大于我们。”

  王博把话题又拉到了“友商”的身上。

  沈翔默默的听着,没有再继续询问,只是点了点头,开口:“好的,谢谢你的配合。”

  沈翔询问完毕,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:“审判长,事实已经清楚。”

  “我方已经询问完成。”

  “根据事实证明,王博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动播有限公司,在知晓动播有限公司传播污秽物品的情况下,没有进行有力的监督,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力,并且传播的数量远大于法律规定。”

  “已经达到超额。”

  “请审判长进行判定。”

  苏白:“????”

  不是,这就询问完成了?

  面对控方的思路,苏白微微皱了皱眉。

  这场庭审的主要思路是什么?

  如果判定王博有罪,主要的控方思路是——

  以牟利为目的,单位的主体控制人,故意,利用互联网传播污秽视频,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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